本文转自:河南日报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李凤虎刘梦珂
8月26日,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提醒:8月25日,开封市在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一管混检阳性,经单人单采核酸检测发现3例初筛阳性,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以及实验室检测,经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诊断为1例确诊病例(轻症)和2例无症状感染者。开封与商丘市毗邻,人员来往密切。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防范疫情输入,提醒如下。
一、立即报备。8月18日以来,有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旅居史的入返商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散和传播风险,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非必要,不外出。建议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市县;如确需前往,应严格做好相关防控措施,返商前向当地社区(村组)报备,并严格执行相关管控措施。
三、在商市民(含外地在商旅居人员)在进入公共场所时严格执行亮码、扫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
四、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和酒精湿巾,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应主动报告外省市相关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