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确保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依法监督,及时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现就有序恢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恢复时间
年3月2日以后,开始对于获得复工复产审批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逐步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和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二、恢复条件
(一)精准分析研判情况。结合目前全市和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受理商丘市辖区以外的车辆检验业务。(只检验豫N号牌的车辆)
(二)严格实施“预约检车”。各检验机构只受理本站预约车辆,对没有进行预约的车辆,不予受理;要合理把握预约数量,切实防止“扎堆”检车现象。各机动车检验机构引导群众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