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对象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50名、特殊教育教师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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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持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拥护*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策,具有良好的*治和思想素质;
5.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
7.年龄33周岁以下(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三、报名资格
1.报考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且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限商丘市户籍)。
2.报考特殊教育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特教、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申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须与毕业证专业一致(不限户籍)。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7月2日0:00—7月6日24:00;
2.报名方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专业(专业代码见附件2);
3.网上缴费时间:年7月3日9:00—7月7日17:00;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5.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