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
《关于年第5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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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产品情况
(涉及商丘部分)
1、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商丘南京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枣花蜂蜜,诺氟沙星检出值为3.1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柘城县鑫伟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洛阳市翔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辣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4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周口市河南鲜汇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睢县颐生堂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商丘天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青柠味伏特加鸡尾酒(预调酒),酒精度未检出,标准规定为3.8~5.8%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洛阳、安阳、新乡、焦作、鹤壁、濮阳、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信阳、滑县、固始等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小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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