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汉字大赛”的通知》(教办语用〔〕号)要求,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的“河南省汉字大赛”已圆满结束,现将比赛结果予以公示。
自12月13日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提出,并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人:李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