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1/3/19 3:11:00
规范理财产品又多了一个新规定!每次走进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总能看到各种各样的提示、小册子、小本子,随时提醒客户,您账户的闲钱正耐不住寂寞,该尽快理财了。对很多个人投资者尤其是个别中老年投资者来说,自己买进的理财产品究竟投向债券、股票还是汇率,还是跟哪一方签署的理财合同,可能都不清楚,只知道问柜面买的产品保本不保本?比定期利息高多少?与此同时,理财产品销售中的违规行为也层出不穷。近两年来,随着资管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理财新规)的宣传,特别是在股灾和p2p血淋淋的深刻教训后,投资者逐渐提高了风险防范意识,也开始懂得区分商业银行的自营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今年12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又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里说的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是不是又会让投资者不幸踩雷呢?如果能耐心看完我们的解说,相信会对降低您的投资风险有所帮助。时代背景:商业银行系统剥离资管业务由于银行理财是表外业务,虽然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是会对商业银行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为贯彻资管新规的要求,我国银保监会于年12月实施《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通俗地说就是将资管业务从银行里面移出来,专门设立一个独立的自负盈亏的子公司负责运营理财业务,同时实现与商业银行母体的风险隔离。银行理财子公司主要业务范畴包括三个方面,1.可以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公募理财);2.也可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私募理财);3.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投顾业务)。对于普通个人投资人带来的最大便利是:商业银行自营理财产品购买起售金额从5万元下降到1万元人民币,原来银行理财产品首次购买必须面签的规定被取消。截止到今年年底,我国银保监会已批设22家银行理财子公司、2家外资控股理财公司。理财产品买卖法律关系里怎么会冒出三方主体呢?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前身是总行资管部门,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签署理财合同的资格,因此早先自营理财产品销售的主体就是商业银行和投资者。但在银行理财子公司设立后,理财产品销售的法律主体是银行理财子公司、代理销售机构和投资者三方,银行理财子公司、代理销售机构又可以合称为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其中银行理财子公司负责销售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代理销售机构则接受理财子公司委托销售发行理财产品。三方主体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法律定位、权责关系、风险预期应当细化、明确。真正出现的变化是,银行理财子公司成为理财产品的设计发行方,主要负责设计理财产品。代理销售机构则是真正面向投资者实施销售行为的一方。最终的销售责任由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共同向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原有商业银行销售渠道依然畅通但互联网平台么......年6月开始,从建信理财、工银理财和交银理财3家银行理财公司开业至今,已有不少商业银行获批设立了银行理财子公司。之所以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会产生代理销售机构这一层主体,我的看法是因为中国第一家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诞生才18个月,自身识别度还不够高,现有销售机构范围总体上仍然延续了过去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成熟渠道模式。因此,理财子公司没有再花费大量成本去另行开拓销售渠道的必要,继续沿用原有的商业银行销售渠道进行代销是合乎情理的。从目前看,仅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才能代理销售。互联网巨头们除非获得金融监管部门特别许可,否则再不能以各种擦边球方式代销上述理财产品了。而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已经明确承诺将在条件成熟后纳入代销机构当中。对投资者权益保护有哪些具体措施首先,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或变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不得以理财名义或使用“理财”字样开展其他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活动。这是金融监管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本底线。通过列举虚假宣传、片面或者不当宣传,提供抽奖、回扣、诱导投资者短期频繁操作、违规代客操作等18种禁止情形,对违反者予以相应的处罚。由于投资者往往是基于宣传推介材料最终做出是否购买理财产品的决定,因此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对宣传推介材料承担最终责任,并且惩治对理财产品销售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行为。最后,从具体销售场景看:理财产品销售机构通过营业网点销售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的,销售专区内对每只理财产品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如通过电子渠道向非机构投资者销售理财产品的,还必须采取能够完整客观记录重点销售环节的技术手段,确保能够满足回溯检查和核查取证的需要。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该《办法》共八章69条,分为总则、理财产品销售机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理财产品销售管理、销售人员管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以及附则。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的具体范畴包括:(一)以展示、介绍、比较单只或多只理财产品部分或全部特征信息等方式宣传推介理财产品;(二)提供单只或多只理财产品投资建议;(三)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业务活动。银行理财子公司设计发行理财产品,代理销售机构面向投资者实施销售行为,共同承担理财产品的合规销售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义务。对个人投资者的几条忠告作为普通投资者也千万不要忘记,国家颁布资管办法和一系列配套文件,反复强调的一项主题就是要打破刚性兑付,所以一定要基于自身承受能力选择购买适当的产品,而不要去期待所谓保本金、保收益的承诺。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应当通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权威渠道查询核实理财产品信息,防范伪冒机构和人员销售虚假理财产品。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会对所有销售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和公示,投资者在购买前也要记得核实销售人员信息,防止伪冒身份和虚假宣传。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文章已于修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