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创卫监督检查中,发现金塔路“大宋醉仙鸭”门店无证经营,使用的鸭油现场也不能提供供货商的相关资质,无索证索票。
我局针对这一情况,一是对其关门停业限期整顿;二是使用的鸭油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将进行进一步的核查。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及网民,不要轻信网络虚假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传谣,营造良好网络信息环境。
韩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