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医院东大门路段(长征路国庆路口以南三百米范围)实施禁止机动车辆临时停车社会的管理措施,禁止停车的时间为7:30-21:00。对在该路段禁停时间内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以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O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