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7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3例(云南13例,广东4例,上海2例,天津1例,浙江1例,福建1例,河南1例),含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天津1例,浙江1例,福建1例,广东1例);
本土病例50例(均在福建,其中莆田市33例、厦门市12例、泉州市5例),含9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福建)。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46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重症病例与前一日持平。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例(其中重症病例4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确诊病例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无死亡病例。
继前两天濮阳
开展师生全员核酸检测后
河南省三门峡市也开展了
师生全员核酸检测
一起来看↓↓↓
三门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开学前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教育专班、市直各学校:
根据目前疫情发展形势,为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平安开学、开学平安”,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决定在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前对全市师生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1.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是把好入校关口,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屏障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要通力合作,确保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开展。务必在师生返校前完成全员检测,做到按时检测,不漏一人。本次师生、员工核酸检测不得使用第三方机构,必须由属地医疗机构闭环完成。
2.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派专人负责本地、本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推进、落实。
二、合理安排,有序进行
1.检测时间:9月14日-16日;
2.检测工作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各县(市、区)学校检测及反馈工作由各属地卫生健康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
3.市直属各学校由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统一安排;
4.各学校要按照分配的时间段以班为单位组织检测,要参考每个采样点每分钟1人次的进度,安排好各班的顺序,并通知到班级、到师生,确保不扎堆、不空场;
4.采样人员不得为近期从事接种人员;采样点不得设在医疗机构、室内疫苗接种点;不得使用疫苗接种时期使用过的电脑、设备等设施物品。
三、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加强宣传,使每一位家长与学生都能充分认识到本次核酸检测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学校按时完成检测工作;
2.各学校务必通知师生、员工按照安排的检测时间、地点和区域有序检测,(检测时要出示身份证号码)。开学前持查询结果截屏图,经学校查验后返校。未在安排时间段检测的人员,医院检测,开学需持返校前24小时以内的核酸阴性证明;
3.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组织。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一米线、戴口罩、测体温、查验身份证件(户口本)及人员登记等工作;
4.特别强调:接种新冠疫苗不满24小时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检测,不能参与检测活动;
5.凡未能在返校前进行核酸检测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6.卫健部门要做好采样、转运、协助疫情防控工作。要派足够的采样人员,做好相应物资准备和生物安全转运工作。按要求当天出结果。全员核酸采样结束后,防疫人员要做好消杀防疫工作。
7.本次经费市直学校由市财政负担,各县市区学校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
三门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
年9月15日
紧急通知!商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下发通知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有效降低新冠病毒及其他传染病传播风险,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在全市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密闭空间内参加会议、培训的人员。
(二)医疗机构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三)乘坐公交、出租车、长途汽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人员。
(四)学校进出人员、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
(五)商场、超市、购物中心、药店、酒店、餐饮场所、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及顾客。
(六)图书馆、体育馆、文化馆、博物馆、金融机构、政务服务中心等各类办事大厅,以及汽车站、火车站等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出入人员。
(七)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歌舞厅等密闭场所的顾客及工作人员。
(八)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殡仪馆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出入人员。
(九)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
(十)电梯等其他通风不良或人员密集场所活动的人员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本地区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市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对重点场所佩戴口罩等情况开展督查。各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等管理工作,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提示,并要求顾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要做好示范带动,在岗期间科学佩戴口罩。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