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5日讯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河南银保监局商丘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商银保监罚决字〔〕5号)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丘市分行承兑授信不审慎、抵债资产业务存在违规。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第一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二十八条,《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第二十七条、《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七条、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商丘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40万元。
相关规定: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第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认真落实有关监管要求。要加强客户授信调查,严格审查票据申请人资格、贸易背景真实性及背书流转过程合理性。要加强票据业务保证金、贴现资金划付和使用、查验和查询查复、重要空白凭证和业务印章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要完善业务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切实防范票据业务风险。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对第二还款来源进行分析评价,确认保证人的保证主体资格和代偿能力,以及抵押、质押的合法性、充分性和可实现性。
《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第二十七条:对债权进行重组的,包括以物抵债、修改债务条款、资产置换等方式或其组合。
(一)采用以物抵债方式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