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丘市双拥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市双拥模范单位及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商拥〔〕3号)要求,经各县(区)、各驻商部队和市直单位择优推荐,并报市双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审定,确定了拟奖励的商丘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工作模范单位及个人候选名单。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奖励的模范单位、个人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问题,从公示之日起,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双拥办反映。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明晰。举报人须提供本人通信地址和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电子邮箱:sqshuangyongb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