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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商丘市2021年市直中小学学区范围及招生政策出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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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

一、商丘市第一中学老校区

沿归德路西侧向南至团结路,沿团结路北侧向西至神火大道,沿神火大道西侧向南至八一路,沿八一路北侧向西至凯旋路,沿凯旋路东侧向北至陇海铁路,沿陇海铁路南侧向东至归德路。

二、商丘市实验中学(初中部)

沿神火大道西侧向南至南京路,沿南京路北侧向西至凯旋路,沿凯旋路东侧向北至长江路,沿长征路东侧向北至宜兴路,沿宜兴路北侧向西至民权路,沿民权路东侧向北至文化路,沿文化路南侧向东至长征路,沿长征路东侧向北至八一路,沿八一路南侧向东至神火大道。

三、商丘市第三高级中学(初中部)

沿中州北路西侧向南至陇海铁路,沿陇海铁路北侧向西至凯旋北路,沿凯旋北路东侧向北至*河大道,沿*河大道南侧向东至中州路与*河大道交叉口。

四、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老校区

沿神火大道西侧向南至八一路,沿八一路北侧向西至凯旋路,沿凯旋路东侧向北至民主路,沿民主路南侧向东至神火大道。

五、商丘市文化路小学

沿长征路西侧向南至文化路,沿文化路南侧向东至凯旋路,沿凯旋路西侧向南至宜兴路,沿宜兴路北侧向西至平原路,沿平原路东侧向北至八一西路,沿八一西路南侧向东至长征路。

六、商丘市外国语实验小学

沿人民路西侧向南至建设路,沿建设路北侧向西至新建北路,沿新建北路东侧向北至*河大道,沿*河大道南侧向东至人民路。

七、商丘市行知学校

小学部:沿新建北路西侧向南至建设路,沿建设路北侧向西至平原路,沿平原路东侧向北至中铁十局铁三局家属院北侧,沿中铁十局铁三局家属院北侧向东至新建北路。

初中部:沿新建北路西侧向北至*河大道,沿*河大道南侧向西至平原路,沿平原路东侧向南至陇海铁路,沿陇海铁路北侧向东至凯旋北路,沿凯旋北路西侧向北至建设路,沿建设路南侧向西至新建北路,以及*河大道北侧和平原路西侧区域内建设办事处居民子女。

商丘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一、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

自年起,对中心城区小产权房和公寓房实行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上同一套小产权房和公寓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即依据小产权房和公寓房入学的学生在学区所属小学、初中就读期间,该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原则上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地址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都要对当年依据小产权房和公寓房入学的起始年级新生实际住房地址、占用学位情况等登记备案,建立数据库,作为今后学校招生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的比对依据。年之前占用的学位一律不计入房产周期学位认定。

市、区教育行*部门将适时对因学区范围内新增小区较多、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致使班额较大、学位供给紧张的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房产周期学位认定。

二、规范招生报名证件的认定有效时间

年招生报名所需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居住证取得时间、户籍迁入时间等均截至8月10日。从年起,招生报名所需的房屋所有权证、居住证、户口簿等证件,认定有效的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7月31日前。

三、统筹做好招生报名录取工作

(一)统一招生报名时间

8月10日至19日。

(二)统一招生报名条件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具有辖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户籍、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的,则认定为本校学区范围内生源。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房产)、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小学毕业证明等。未交付的房产不能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有效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小学毕业证明等。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为:具有三区户籍或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选报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小学毕业证明等。

监护人应对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的,取消学生入学资格,由此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负责。

市一中和市一实小新校区的招生报名条件另行通知。

(三)统一招生报名办法

由招生学校将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平台登记注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信息采集报名。

(四)统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日程安排

1.8月10日至15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属学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学校审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进行入户调查,并将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平台登记注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主管教育行*部门到校随机抽查报名相关证件。8月15日18:00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

2.8月16日至18日,学校处理遗留问题、进行预录取。

3.8月19日,学校组织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主管教育行*部门处理招生遗留问题,审核、发布录取结果。招生报名工作结束。

(五)统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日程安排

1.8月10日至13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自愿选择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学校审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将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平台登记注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批地教育行*部门到校随机抽查报名相关证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预录取。

2.8月14日,在三区范围内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寄宿制学校自愿向审批地教育行*部门提出跨县(区)招生申请;审批地教育行*部门向社会公布其跨县(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有关招生信息。

3.8月15日,经批准跨县(区)招生的的寄宿制学校组织三区范围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8月15日18:00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

4.8月16日至17日,审批地教育行*部门下载、刻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数据、向社会公布需要采取电脑随机录取的学校名单、报名人数、派位计划等信息。

5.8月18日,审批地教育行*部门组织进行电脑随机录取;学校将录取结果导入招生平台;审批地教育行*部门审核、发布录取结果;审批地教育行*部门、学校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信息撤销至未核办状态;学校同时通知其回本人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若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无空余学位,由主管教育行*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结束。

来源:商丘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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