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民权县庄子镇”被誉为圣人故里,也是河南省与山东曹县交界处的东大门,然而从这里进入河南地界就能看见有好几家建材厂坐落于庄子镇李胡同村北,国道两侧,生产场景紧锣密鼓,不时还能看到有扬尘随风而起。
通过更深入的了解发现“民权县建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民权县铭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路西一个无名的洗沙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环保违法行为。
民权县建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内大量的粉状材料露天堆放,厂区内未见有任何的降尘措施,偶有阵风吹过,扬尘漫天飞舞,而民权县铭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路西建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面的一个无名的洗沙场都存在露天生产及无组织排放生产废水的情况,排放场景让人不寒而栗。
洗砂废水的主要污染因子是化学需氧量和悬浮物,而悬浮物的含量最大,浓度大约mg/L,形成大量的泥浆水。泥浆的特性取决于它的成分,和当地的地质条件有关。如果不对其生产废水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不仅会浪费大量的水资源,污染水质,影响道路交通,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甚至会激化社会矛盾,给社会增加不和谐因素。
在扬尘控制方面国家要求,对于易产生扬尘的企业,生产作业要用雾炮等方式降尘,产品原料要按照环保要求进行苫盖,废料矿渣要按相关要求妥善处理,厂区内外路面实行水泥硬化,并配备洒水车,定时上路洒水;进出运输装载车辆实行冲洗系统及货物封闭覆盖;为全面掌控粉尘治理,企业要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对厂区各个产尘点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检测监控,随时掌握厂区粉尘污染指标.
新环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污染废物,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环境保护是国策,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如果企业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主管部门能够做到廉洁奉公,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切实保护、修复好生态环境,就能消除人民群众的“心头之患”。切不可为了一时的利益蒙蔽了良知污染了当前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河南保驾护航,才能还百姓一个绿色家园!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天蓝”、“地绿”、“水静”的自然优美生存环境。
庄子镇李胡同村北的这几家建材厂,为何能如此任性甚至肆无忌惮的制造污染?这背后是否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利益输送?难道这样的污染事件只是偶然?是企业的违法行为太隐蔽还是那些执法人员本就对此类事件熟视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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