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抚养子女一方阻碍另一方探视子女这种情况时常发生。这种做法,不仅可能引发更多矛盾冲突,而且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近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温情执结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让多年未见的父子终得团聚,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据了解,曾是夫妻关系的李某和张某,婚后育有一子。然而好景不长,两人的感情在越积越深的矛盾中走向破裂,最终办理离婚。两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由母亲张某抚养,父亲李某享有探视权。但李某每次要求探望儿子时,均被张某以各种理由阻挠,双方因此闹上了法庭。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就探视权的履行达成协议。后由于张某拒不配合探视,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执行干警站在情、理、法的角度与张某进行沟通,一方面告知张某,探望孩子是李某的法定权利,她有义务配合,同时告知张某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张某分析纠纷不解决、缺少父爱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的不利影响,耐心做张某的思想工作。
“虽然你与孩子父亲已解除婚姻关系,但父亲与孩子之间的血缘关系、情感纽带是无法割裂的,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更离不开父爱的陪伴。因此,还是应搁置矛盾,一切以子女健康成长为重!”执行干警的上述一席话,最终让张某解开心结,同意了李某的探视。一周后,多年未见的父子得以相见,现场洋溢着温情,场面令人动容。
“非常感谢你们的付出和努力,帮助我们父子实现团聚!”案件执结次日,当事人李某一大早就来到睢阳区法院送上两面锦旗,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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